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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____ 難忘「初戀的情人」──方晴 ____***

─── 倉促早逝的生命 ───

 

小瑩的父親是位空軍飛行員,當年不知為了什麼意氣之爭,憤然駕了戰機就飛過了台灣海峽。自此她和妹妹小琳就成了各方的「拒絕往來戶」,沒有任何地方敢於收留。只有薇閣膽敢將她們攬到自己的羽翼之下,讓她們安心就學。

 

小瑩一向聰明伶俐,在學校不但功課優異,更能說會唱,非常活潑,聖誕節的舞蹈表演節目她都一馬當先。由於她的善於和人溝通,各路消息也比別人靈通活絡,與男女同學都相處得十分融洽,人緣奇佳。

 

初中畢業之後,她也考上了北一女,成了我一女中的學妹。但是據說她回家住之後,每天上學之前,得先將家中五、六口人的換洗衣物洗好,才能去上學。那個時代台灣還沒有洗衣機,而北一女的課業又重,可以想見她的辛勞。

高中快畢業時,她曾對以前常玩在一起、從金門來的同班好友黃雨晴說,以她的家庭狀況,是不可能供應她讀大學的,畢業之後就得立即找工作自立。

 

由於小時在聖誕節時上舞台表演的經驗,後來她進入了舞蹈團,接著成了專業歌手,唱紅了不少流行歌曲,藝名「方晴」。

她最膾炙人口的,就是那首紅遍一時的「初戀的情人」,還有「問白雲」,都是她的招牌名歌。她還演過不少有口碑的影劇,像「長白山」裡的那個小媳婦一角,得到觀眾普遍的認可,既叫好又叫座。

 

可能因為身處演藝界,成長之後的小瑩,生活起伏的波瀾甚大。後來不知因了什麼刺激,在舊金山自殺身亡。厄耗傳來,同學們都相當難過也相當驚訝。究竟是什麼事讓她如此消沈?似乎有很多傳言,究竟哪一個屬實?沒有人能夠肯定。徒然讓大家都感到遺憾和惘然。

 

同學畢業分別之後,猶如林鳥四散,每個人的生活空間都有不小的差異,連絡也就少。她的成名與否,並不影響同學之間既有的感情。少小時候,她那清純可愛的形影,仍不時活躍在我們心中。

 

而每當這首「難忘初戀的情人」歌聲響起,更立時引起我們對方晴──也就是小瑩的無限回想和追念。

 

孟慶威低我一班,個子很高,長得儀表堂堂,可惜他從小就聽力不好。

半個世紀之前,台灣市面上還沒有所謂的助聽器,可想而知,上課聽講對他而言是件非常吃力的事。然而他的功課成績都相當不錯,原來他經常獨自一個人,在餐廳那裡的路燈下抱著書本猛K,以補上課時聽不清楚聽不完整的缺憾。在我們知道了真相之後,不由得都對他另眼相看。

 

 和他閑聊過幾次之後,對他的印象更好。他不只是用功讀書,待人接物時的彬彬有禮,說話時的中肯明白,真是遠超過他的實際年齡。可能因為聽力上的缺憾,促使他傾向於思考,因而很有自我的看法,不隨波於一般的浮濫。

 

他當然也有脫序的時候,其實這在學生時代,偶爾為之都該列入正常發展程序。據胡稚民說,有一回半夜,他睡得好夢方酣之際,孟慶威猛然把他搖醒,說肚子餓得吃不消,要他陪同出去找東西吃。於是他們摸黑到老倉庫那裡,扳開了門鎖,把它裡面的美援物資巧克力和餅乾之類的,吃了個夠。即使成長之後,胡稚民對這次經歷還一直津津樂道。

 

團體生活裡,如果身體有缺陷,有的人可能會獲得特別的愛護,有的卻會被同學欺侮和作弄。而對孟慶威,開他玩笑固然難免,男同學尤然,高興了就大聲小聲的叫他「聾子」,他也從不在意。但是一說到讀書求上進這點,難得的是人人對他都有一份尊重和稱許。

 

後來他考上桃園農校,住在宿舍裡,晚上他想收聽廣播電台的英語教學節目,但是有一個工友嫌他開的音量太大,又和他溝通不良,一時氣憤,竟然拿了把刀一刀把他捅死。

 

消息傳來,大家都哀慟十分。直到今天,每年五月同學們到陽明山祭拜董事長的時候,都會順道去他的墳上整理整理雜草,獻上一束鮮花,紀念一位自勵自重,卻只到高二就倉促結束的年輕生命。

 

崔贊聖這人平時十分沉默寡言,但是金口一開,冷笑話就會冒個不停。他的聰明才智並不表現在一般的功課上,而是他自己特別鍾意的事務上。像篆刻,他可是無師自通,全靠自己的摸索,愛刻什麼就刻得出什麼,愛刻什麼字體或花紋也是手到擒來,那可就是天賦的真本領了。他的硬體書法 (鋼筆字) 寫得很出色,曾經參加過校外的比賽,得到第二名的榮譽。

 

他比馬杰名低一班,一直喜歡跟著馬老大忙東忙西的,無論馬老大做什麼,他都喜歡跟風模仿。馬老大喜歡機械,他也跟著對機械興致大增。據高他一班的陳榮聲說:「他曾用電線繞繞就做成了一個馬達,完全是手工的。原理雖然簡單,可是在半個世紀前,沒有工具的因陋就簡狀況下,就不簡單了。」行事作風簡直和馬老大如出一轍。

 

後來他考進了一所工業技術學校,畢業後在政大尼龍工廠上班,把外國技師的本領徹頭徹尾的都學了來,為公司賺進了大把鈔票,因此記了兩個大功。他自己的收入也大幅提昇,買了輛重形機車每天飛馳電掣,酷酷地威風起來。

 

最聳人聽聞的是──他曾經只用銀行牌墨水和一支鋼筆,就畫出一張維妙維肖的鈔票,而且還真的當作真鈔用掉了,可見工夫之精之細膩,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。

我聽說之後,倒覺得那張「作品」實在應該好好裱褙起來,讓人研究欣賞,當作藝術品保留。隨便用掉,也不過就是証明了他的技藝了得,最後還不知被怎麼糟蹋哩,畢竟可惜了。

 

他的諸多能耐,我們不只有所耳聞,多數人也和他有過實際接觸。

譬如說中學期間,哪天的課很不想上,但是既沒生病發燒,也找不出正當理由可向管理中學生的孫老師報備請假,很可能就私自找上崔贊聖,請他幫忙刻孫老師的印章一枚,蓋在自己寫就的請假單上。

崔贊聖倒也好說話,絕不擺架子,也從不拒絕誰,總是有求必應。不過他使用的是南僑水晶肥皂來刻的圖章,只能用那麼一次也就報廢了。

 

他另一項廣為人知的趣事,是他從不洗他餐廳裡的那份碗盤。在中學期間,大家都目睹他每餐吃完,就把飯碗往盤子上一扣了事。

下一頓廚房的大師傅不知究裡,就又把菜分到他那個沒洗過的盤子裡。

有人問他:「怎麼都不洗碗盤,不嫌髒嗎?」

他說:「都是自己在用,自己的口水,有什麼髒不髒的?」

既然他自己不嫌,別人也莫可奈何。大約正如一般的說法,怪傑都有點怪毛病。

 

後來他心情不好時就喝酒,不但喝出了胃潰瘍,再加上一直以來的胃部不適,據說最後是因胃癌過世。會不會就是這樣──那盤碗上的細菌日積月累的,甚至變化成病毒而讓他得病了呢?

如此聰明的一個可造之材,年紀輕輕的就走了,說實在,滿可惜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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